建投置地纸厂片区 A-01-02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塔吊施工电梯机械租赁询比采购邀请函
发布时间:
**** 12:00
开标/截标时间 6 天 02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8:00:00
建投置地纸厂片区 A-01-02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塔吊施工电梯机械租赁询比文件
致各报价单位:
由我公司承建的建投置地纸厂片区 A-01-02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为高标准、高质量快速推进项目建设,拟择优选择技术实力强、管理水平高、资金实力雄厚、信誉好的机械租赁合作单位。现向贵公司就本项目的 塔吊施工电梯机械租赁 进行询比,欢迎贵公司积极报价,我公司将根据“技术实力强、管理水平高、质量和服务优良且报价最低等原则”确定机械租赁合作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名称: 建投置地纸厂片区 A-01-02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塔吊施工电梯机械租赁
(二)工程地点:宜宾市翠屏区。
(三)施工内容:建投置地纸厂片区 A-01-02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塔吊施工电梯机械租赁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清单;
(四)计划工期:暂定17个月,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且满足甲方节点工期要求。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工期完成任务,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制定的《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自发出更换队伍通知后启动应急程序替换乙方队伍,产生的一切费用在乙方工程费中扣减。
(五)质量标准:达到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等内容;
(三)具有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四)企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雄厚,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价要求
(一)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1元。其中塔吊不含税价976900.11元;施工电梯不含税价756205.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各参选单位报价时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自主填报适用税率,评审小组将以不含税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二)报价方式:采用清单报价的方式,根据招选人给定的不含税限价进行自主报价,其中每项单价均不能超过给定的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时应考虑自身企业成本和足够的风险,所报不含税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货物运抵现场前的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等一切所有费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清单报价不予调整。
四、合同价款支付: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每台设备进场后,经甲方签批确认后开始计算使用时间,按月计算,支付至租赁费用的70%;(每月按30天计算,若机械使用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清单单价进行折算。)机械退场并办理完成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至100%(扣除乙方向甲方的借款、违约金、罚款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后的工程结算总价)。每期进度款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由甲方审核并统一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
(二)付款前乙方按甲方审核后的产值金额全额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清单中计列的单价为不含税全费用单价。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供应链票据等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应予以接受。其中,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视为现金支付,贴息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以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供应链票据支付的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贴息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对甲方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五、评审方式:
评审方式为经评审合格的最低价法,以不含税报价进行评审。在符合招选人要求的合格参选单位中,不含税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选候选人名次;若参选单位报价最低则排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若出现并列第一的情况,则启动二轮报价以确保采购的公平、透明和高效。
六、其他要求
(一)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注册账号获取询比文件及其它资料。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12:00时至2025年 10月29日 18:00时 ;
异议提出截止时间为****9 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报价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 10 月30 日 14:30时,(如本询比文件上规定的时间与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的时间不一致时,以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的时间为准)。
(三)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1.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招选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2.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3.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四)异常情况处理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询比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五)询比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对询比文件理解不清或有疑问,可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供应商可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向招选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选人对询比文件予以澄清。招选人认为有必要解释的问题将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天前以询比文件补遗书的形式答复,供应商应实时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询下载补遗文件,供应商未下载补遗文件的,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该补遗书的内容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2.评审过程中如要求供应商澄清或说明的,评审人员要求供应商在线回复的时间距参选人收到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分钟。
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可要求供应商对不明确的内容再次进行澄清或说明,要求供应商再次在线回复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应作否决处理。
(六)报价文件编制要求、签字盖章要求和格式要求
1.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1)本项目费用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报价文件(参选文件格式为*.TBJ)
(3)除供应商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所递交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确有实质问题的错漏之处需修改或补充,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的编制应与各章节相对应,以便招选人及评审小组能快速找到其相对应的章节和内容。
2.报价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
(1)数据电文形式报价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可使用电子签章,或者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 (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由他人代签。法定代表人印章可视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名。
(2)数据电文形式报价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供应商公司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报价文件的格式要求:
报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通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辑制作。(文件格式为xxx.TBJ)。
(1)投标文件编制系统获取方式:详见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首页-帮助中心——工具软件——投标文件编制。(https:**** id=******** type=toolSoftwareManagement)
(2)投标文件编制方式:详见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https:****)
(3)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修改或撤回
1.报价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
2.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报价文件的,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3.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报价文件。
(八)开标程序及有关要求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除询比文件有其他规定外,一律采用线上采购、线上投标、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线上远程参与即可。(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试运行阶段,需要参与谈判的项目,采用线下谈判方式进行,组织方式根据询比文件约定执行。)
1.开标方式:
供应商无需到现场,线上远程参与在线开标即可。
2.开标程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供应商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系统。
(2)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收报价文件。招选人在开标系统中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并设置解密时间。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成功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解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将报价文件导入电子评审系统。
(5)开标结束。
3.开标注意事项
(1)报价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报价文件撤回;
(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审系统的,其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3)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束前在线提出异议,招选人即时答复处理。如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4.意外情况处理
(1)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在系统内操作获取文件、交纳参选(响应)保证金,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投标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2)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宜企采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选人应采取相应的意外情形处理措施。
意外情形包括以下内容: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形。
(3)出现上述意外情形(二)而又无法妥善解决时,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待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的测试后,恢复电子化采购的活动,如确实无法恢复,由招选人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4)招选人不对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意外情形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九)本次招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选人依法重新组织招选。
1.参选人不足三家的;
2.有效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
3.资格审查后所有参选被全部否决的。
4.评审小组界定为不合格参选文件或否决参选后,因有效参选不足3家使得参选明显缺乏竞争,评审小组决定否决全部参选的。
(十)若出现以下情况,作废标处理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标环节:
1.不同参选单位之间存在下载询比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参选文件的电脑(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
2.不同参选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其余情况,参照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异议渠道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招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招选人受理异议,在异议处理完成前应暂停采购活动。
(十二)参选人应自行承担其参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选与否,招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招选人不退还所有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本次招选评审小组专家评审费用由中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三)招选有效期
招选有效期为自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天。
七、联系方式
招 选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宾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电 话:****
监 督 人:潘静波
联 系 电 话:****
邮 箱:****@qq.com
传 真:/
附件:1.限价清单
2.报价文件格式
3.合同格式
2025年10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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