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台发改公资〔2025〕222号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招投标政策文件的通知
市级各行业监督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文件梳理工作,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台州
地方标准的通知》(台公管办〔2018〕9 号)、《关于印发〈台州市****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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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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