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榕江县****
一、迁坟范围:杨家湾村原林科所用地地块,具体迁坟范围以迁坟范围示意图为准。
二、公告期限:****至11月6日(共10个工作日)。请该范围内涉及的坟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银行账号到榕江县古州****
三、迁坟费补助标准:参照《州****
四、迁坟安置方式:采取自行安置方式,由坟主自行迁移至合规墓地。
五、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未登记认领或未按时签订迁坟协议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统一处理。
2.迁坟过程中如因错迁他户坟墓引发纠纷及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3.对冒认无主坟、骗取国家补偿资金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古州****
特此公告。
附件:地块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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