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罐装医用氧气气体供货项目
(二)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四川省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四川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
(三)项目内容:为保障医院医疗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医用氧气供应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安全性,避免因原合同到期导致供应中断,现采购罐装医用氧气气体供货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按照医院日常及应急医疗需求,提供符合《医用氧》(GB 8982-2024)国家标准的罐装医用氧气,确保氧气纯度、压力等指标达标;
建立响应机制,按医院预约时间及时配送,应急情况下(如突发大量用氧需求)需在2小时内抵达履约地点,保障临床用氧不中断;
负责罐装氧气的合规运输(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或委托具备该资质的单位运输),配送车辆需符合危险品运输安全标准,驾驶员及押运员持有效从业证件;
协助医院进行氧气使用台账登记,包括配送量、使用科室、剩余量等信息,定期与医院核对用量并结算;
履约期内定期对医院氧气储存点(指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配合医院开展用氧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
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费用按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四)拟成交单位家数:1家
(五)履约地点:成都市****(医院指定院内氧气储存点)
(六)项目预算:约13万元/年(费用按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七)发票要求:开具正规发票(发票需注明项目名称、结算月份及实际供货量)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用氧气供应”“医用气体销售”或同类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内容,并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用氧)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医用氧按医疗器械管理);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及合规运输条件:
需提供自有或委托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非易燃无毒气体”),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危险品从业资格证;
提供近6个月内医用氧气检验合格报告(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且无医用氧气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截图或信用承诺函);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一)报名时间:****至10月27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电子报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注明“罐装医用氧气气体供货项目报名+单位名称”: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自有或委托)及相关从业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回传邮箱、联系电话及授权事项);5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报名信息,未确认视为报名无效。
(三)比选文件发放:经审核合格的报名单位,采用电子方式报名的,通过指定电子邮箱领取比选文件;需现场报名的单位(现场报名点设于医院大门口库房),当场领取比选文件。各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比选文件及其附件,该文件及附件均属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条款内容与项目实施具有直接关联性,并将作为合同正式组成部分予以执行。申请人如对文件内容存有疑问,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或邮件咨询。
(四)资格声明:报名资格及比选文件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
截止时间:****14:30前(逾期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四川省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四川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大门口库房
封装规范:1 投标文件需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2 密封封面需注明“罐装医用氧气气体供货项目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并标注“于****14:30前不得开启”;
特别说明: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申请人按要求递交文件并完成登记后即可离场,无需现场等候开标结果;开标结果将统一在点击登录查看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时间:****14:30(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四川省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四川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疗养楼515会议室
发布渠道:点击登录查看官方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
特别声明
(一)申请人必须自行承担本次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准备、交通、通讯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二)采购单位保留对本公告内容的调整权及最终解释权;如需调整,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三)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是资质证件、检验报告等);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任何采购项目。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