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延吉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延吉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医疗设备)
预算金额(元):****
数 量:3
单 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2. 视野分析仪
3. 准分子激光系统
六、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七、申请理由:
设备在功能、参数等方面的要求国产暂不能满足,因此,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 胡杰 | 主任医师 | 延吉市河南社区卫生院 |
| 朴顺爱 | 主治医师 | 延边妇幼保健院 |
| 金竞琳 | 主任医师 | 延边朝医医院 |
| 孙静 | 律师 | 吉林鑫州律所 |
| 于开庆 | 主任医师 | 延吉市小营卫生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通过购买
九、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附件信息:
进口设备论证(眼科).pdf (2.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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