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段改扩建及连接线工程(前阳互通立交北向匝道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12:41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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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9,957,68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中补充“1.5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澄清内容二:招标公告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第5条更正为“5.投标人自****以来在山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过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最近一个评价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或处于禁止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以投标截止之日山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首次进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相关信用信息。首次进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及已在山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填报相关信用信息但自****以来尚无信用评价的从业企业,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最近一个评价年度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从业单位,经核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信用等级参照其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结果确定。若其注册地未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经核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澄清内容三:招标公告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第9条更正为“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9.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9.2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9.3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第1.1、1.3、1.4、3、4、5、6、7、8条;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资质要求中“1.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1.5条”的要求;其他要求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满足。 9.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澄清内容四:招标公告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中“2.同类工程的界定”更正为“交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160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单个标段同时包含路基、路面)” 澄清内容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更正为“允许,不允许分包的专项 工程: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即: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允许分包的专项 工程: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即:涉河涉海工程、涉铁路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与其分包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注:投标人拟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依法分包工程须由承包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实施前,将经监理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 招标文件内容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澄清内容为准。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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