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
数 量:3
单 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激光眼科诊断仪2.眼科玻切超乳一体机3.眼科手术显微镜
六、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七、申请理由:
为保障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推进,满足眼科临床诊疗与学科发展需求,拟采购进口激光眼科诊断仪、眼科玻切超乳一体机、进口眼科手术显微镜三类核心设备,总预算720万元。经市场调研与参数比对,国产同类设备关键性能暂无法达标二级眼科建设标准及复杂眼病诊疗要求,进口产品在技术成熟度、性能稳定性上优势显著,可提升区域诊疗水平、增强医疗竞争力。因此,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 于开庆 | 主任医师 | 延吉市小营卫生院 |
| 李妍 | 律师 | 吉林诚途律师事务所 |
| 金竞琳 | 主任医师 | 延边朝医医院 |
| 朴香淑 | 副主任医师 | 延边脑科医院 |
| 寇介文 | 副主任医师 | 延吉市医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通过购买
九、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附件信息:
眼科进口设备论证.pdf (5.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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