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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JDHBD-W10)

陕西汉中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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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陕西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陕西汉中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01、02、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

蔬菜水果类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供应之日起一年

汉中市境内,具体服务地点签订合同后由采购单位通知供应商;

2

肉禽蛋类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供应之日起一年

汉中市境内,具体服务地点签订合同后由采购单位通知供应商;

3

干调饮品预包装类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供应之日起一年

汉中市境内,具体服务地点签订合同后由采购单位通知供应商;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包1:320.40万元

包2:534.00万元

包3:213.60万元;

3.最高限价:优惠率不低于当地市场零售价(非活动价)的10%(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投标供应商可对本项目多个分包进行投标报价,同一家供应商可以中多个包。预中标供应商公示结束后通过实地考察的预中标供应商为本项目对应分包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满三年,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类别;

(二)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四)供应商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即可);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出具有效承诺;

(八)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并出具保密承诺;

(九)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经济实力、车辆配送及冷链运输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指定网站(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现场查询为准);

(十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或为同一法人(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从业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健康证件;

3.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给与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规分包行为,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三)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供应商在采购单位驻地(陕西省汉中市境内)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生产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10 月 27 日至 10 月31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8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线上申领,投标供应商须按照附件内容提供资料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6.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9.投标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单位驻地(陕西省汉中市境内)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生产条件的证明资料(自有场所提供库房(或土地)产权证明材料;非自有场所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或合同)以及银行付款凭证,提供的租赁协议包括: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面积/容积、租赁期限页。)。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含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未按照要求发送材料的一律不受理。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注:申领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性审查的资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11 月 18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具体地址报名成功后发送) 。

八、中标候选供应商实地考察

中标候选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审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供应商组织实地考察,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考察:①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公账户、相关品类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不限于以上种类)进行审查,各项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②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固定经营场所等。由考察人员与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现场共同签字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吴先生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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