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站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七台河站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点击登录查看七台河站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本项目报价人为在七台河地区具备经营场所、供货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企业。主要由供应商负责供应食堂日常所需蔬菜、冷冻品、鱼禽肉蛋类等原材料配送。采购期限定为一年,与成交单位采购合同一年一签,以实际采购量结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报价人资质、财务状况、供货业绩等要求。
3.1.1报价人资质
3.1.1.1报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企业。
3.1.1.2报价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投标采购物资。报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必须为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报价人是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1.1.3报价人应按要求向采购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注册合格的统一供应商。
3.1.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营场所、供货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报价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1.1.5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谈判: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ain.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盖企业公章);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
3.1.1.6供货业绩和财务状况
报价人应具有较好的供货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相关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产品质量要求
3.3.1供应商在供货前应对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充分自检。供货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和卫生,所有供货、运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事宜和责任由供应方全部负责,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提出要求,供应商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3.3.2验收标准:相关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能向甲方提供物资产品合格的检验检疫单、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报告复印件(含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证和规定期限的有效检测报告等)。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3.3由我方食堂管库员,每月至少两次对当日供应商供应的餐料进行质量和价格比对,并做好价格监管记录。如餐料价格高于调查餐料价格,供应商应降价,按最低价结算。该情形发生1次的,给予电话警告;发生2次的,给予书面警告;发生3次的,终止合同。我方将启用顺次排序备选商家(单位),与之签订合同进行配送。所有餐料价格可随市场价格波动调整,价格涨幅减降需向我方采购员告知并记录。
3.4结算方式
3.4.1采购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每月25日。双方按实际订货数量对帐核实后,按照市场价乘以下浮比例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13:00至**** 00: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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