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关于标杆节水型企业申报项目,本次比选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比选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服务质量,现将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规模:自治区级标杆节水型企业申报项目。
1.1.1本项目服务范围:负责对我公司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并编制测试报告,指导企业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根据西藏自治区****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以签订合同为准)
1.4比选总价限价:150000(含税6%);投标人所报综合除税单价最低为准。以上费用包干制包含现场检测、交通差旅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打印费、证书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1.5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证书经专家评审合格且完成相关部门备案后,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甲方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支付。(以签订合同为准)
1.6报价要求:
1.6.1,一票制含税综合价格,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1.7采购方式:
1.7.1本项目按固定单价包干。依据甲方提供的比选限价自行报价。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7.2资格审查通过后,报价最低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投标人所报综合除税单价最低为准。)
1.8质量要求: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后视为验收。
二、资质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2.2.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1.2供应商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1.3具有合法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
2.1.4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和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根据成立日期提供);(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选后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
2.2 具有水平衡测试相关资质和完成项目相应检测指标的CMA资质证书。
2.3业绩要求:****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关的业绩5份(需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或用户证明)。
2.4人员要求:具备本项目各专业人员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2.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6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提供虚假资质文件,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投标人完全负责。
三、比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选者,请于****前持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比选文件、如非法人参与报名,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鲜章)等到公司风控审计部报名同时递交比选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比选文件过期不再受理。
四、比选文件格式
4.1按本比选公告第二、三条提供相关资料并报价表。(所有资料盖公司鲜章)
4.2要求A4纸编制。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改或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位置加盖公章。必须胶装成册单独密封。
4.3比选文件装袋密封加盖企业印章。
4.4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中选公示
比选结束后,将对中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天,公示期间,若收到针对中选人提供资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该中选人中选资格。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投诉的,我公司向中选企业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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