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镇武桥村经营权换保障土地、代征代管土地发包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镇江市****
项目状态 待竞价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1年
交易底价: 86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447.00亩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时间: **** 16:56 至 **** 16:56
报名地点: 大路镇武桥村村民委员会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16:56
产权信息
| 乡镇(街道) | 大路镇 | 村(社区) | --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 是否续租 | 否 | ||
| 交易面积 | 447.00亩 | ||
| 质量等级 | -- | ||
| 利用现状 | -- | ||
| 项目描述 | 经营权换保障及代征代管土地整体发包 一、土地基本信息: 1.土地类型及面积:包含经营权换保障土地267亩、代征代管土地180亩; 2.土地用途限制:仅限水稻、小麦种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农业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记录(如抛荒、违法改变土地用途、拖欠租金等); 3.具备粮食作物种植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及人力条件,能满足本项目承包要求; 4.同意本招标条款全部内容,且承诺按要求履行承包义务。 三、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缴款凭证),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参加投标;若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缴纳租金、秸秆禁烧保证金等),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报价需分地块填写:经营权换保障土地底价860元/年/亩、代征代管土地底价760元/年/亩;经营权换保障及代征代管土地整体发包,最终按两类土地总面积及对应单价计算总报价; 3.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方设定的底价; 4.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可更改,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四、中标规则 1.评标标准:以投标报价为核心依据,报价最高者优先中标(若涉及多类地块,需分别计算总报价,总报价最高者中标); 2.优先承包权:若出现同等价格的情况,原承包该地块的投标人可优先获得承包资格; 五、承包期间特别约定 1.土地使用限制: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仅限种植水稻、小麦粮食作物(具体作物清单需在合同中明确); 2.承包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3.灌溉设施及维护责任:承包期间,所有灌溉设施及相关维护均由中标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土地收回与损失承担:若因项目建设等因素需要使用已发包地块,中标人需无条件交出土地,招标方不承担中标人任何损失(包括作物损失、投入成本等); 5.承包土地部分涉及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作物损失、设施损坏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方不予以补偿; 6.政策性补偿归属:承包土地不涉及任何政策性补偿;若出现针对土地种植、粮食生产的专项补偿(如种粮补贴等),均归中标人所有。 六、承包期间相关义务见补充说明 | ||
| 项目位置 | 镇江市**** |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 坐标拐点 | -- | ||
| 流转用途 | -- | ||
| 种养品种 | -- | ||
| 补充说明 | 承包期间相关义务 1.秸秆禁烧保证金缴纳:中标人签订合同当日,需向招标方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承包期满且无秸秆禁烧违规记录的,无息退还); 2.租金支付方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先缴纳麦熟租金(租金总额的40%),收小麦后缴纳稻熟租金(租金总额的60%); 3.与原承包方沟通义务:若承包土地涉及原承包方复垦地块,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与原承包方协商复垦投入相关补偿事宜。 | ||
| 项目审查表 | 微信图片_****42_173_27.jpgIMG_0897.jpgIMG_0894.jpgIMG_0893.jpg |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905.jpgIMG_0904.jpgIMG_0903.jpgIMG_0902.jpgIMG_0901.jpgIMG_0900.jpgIMG_0899.jpgIMG_0898.jpg | ||
权属信息
|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经营权人 |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 权证编号 | -- | ||
| 权证年限 |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他项权利人 |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
报名信息
| 报名时间 | **** 16:56至**** 16:56 | ||
| 报名地点 | 大路镇武桥村村民委员会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16:56 | ||
| 交易时间 | **** 10:00 | ||
| 交易地点 | 大路镇武桥村村民委员会 |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 流转期限 | 1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经营权换保障及代征代管土地整体发包 一、土地基本信息: 1.土地类型及面积:经营权换保障土地267亩; 2.土地用途限制:仅限水稻、小麦种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农业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记录(如抛荒、违法改变土地用途、拖欠租金等); 3.具备粮食作物种植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及人力条件,能满足本项目承包要求; 4.同意本招标条款全部内容,且承诺按要求履行承包义务。 三、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该标段投标保证金5仟元(缴款凭证),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参加投标;若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缴纳租金、秸秆禁烧保证金等),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报价需分地块填写:经营权换保障土地底价860元/年/亩、代征代管土地底价760元/年/亩;经营权换保障及代征代管土地整体发包,最终按两类土地总面积及对应单价计算总报价; 3.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方设定的底价; 4.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可更改,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四、中标规则 1.评标标准:以投标报价为核心依据,报价最高者优先中标(若涉及多类地块,需分别计算总报价,总报价最高者中标); 2.优先承包权:若出现同等价格的情况,原承包该地块的投标人可优先获得承包资格; 五、承包期间特别约定 1.土地使用限制: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仅限种植水稻、小麦粮食作物(具体作物清单需在合同中明确); 2.承包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3.灌溉设施及维护责任:承包期间,所有灌溉设施及相关维护均由中标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土地收回与损失承担:若因项目建设等因素需要使用已发包地块,中标人需无条件交出土地,招标方不承担中标人任何损失(包括作物损失、投入成本等); 5.承包土地部分涉及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作物损失、设施损坏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方不予以补偿; 6.政策性补偿归属:承包土地不涉及任何政策性补偿;若出现针对土地种植、粮食生产的专项补偿(如种粮补贴等),均归中标人所有。 六、承包期间相关义务见补充说明 | ||
| 交易面积 | 267.0000亩 |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 保证金 | ¥5000.00 | ||
| 交易底价 | 860.00元/年/亩 |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 补充说明 | 承包期间相关义务 1.秸秆禁烧保证金缴纳:中标人签订合同当日,需向招标方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承包期满且无秸秆禁烧违规记录的,无息退还); 2.租金支付方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先缴纳麦熟租金(租金总额的40%),收小麦后缴纳稻熟租金(租金总额的60%); 3.与原承包方沟通义务:若承包土地涉及原承包方复垦地块,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与原承包方协商复垦投入相关补偿事宜。 | ||
标段编号:2
| 流转期限 | 1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经营权换保障及代征代管土地整体发包 一、土地基本信息: 1.土地类型及面积:代征代管土地180亩; 2.土地用途限制:仅限水稻、小麦种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农业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记录(如抛荒、违法改变土地用途、拖欠租金等); 3.具备粮食作物种植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及人力条件,能满足本项目承包要求; 4.同意本招标条款全部内容,且承诺按要求履行承包义务。 三、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该标段投标保证金5仟元(缴款凭证),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参加投标;若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缴纳租金、秸秆禁烧保证金等),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报价需分地块填写:经营权换保障土地底价860元/年/亩、代征代管土地底价760元/年/亩;经营权换保障及代征代管土地整体发包,最终按两类土地总面积及对应单价计算总报价; 3.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方设定的底价; 4.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可更改,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四、中标规则 1.评标标准:以投标报价为核心依据,报价最高者优先中标(若涉及多类地块,需分别计算总报价,总报价最高者中标); 2.优先承包权:若出现同等价格的情况,原承包该地块的投标人可优先获得承包资格; 五、承包期间特别约定 1.土地使用限制: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仅限种植水稻、小麦粮食作物(具体作物清单需在合同中明确); 2.承包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3.灌溉设施及维护责任:承包期间,所有灌溉设施及相关维护均由中标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土地收回与损失承担:若因项目建设等因素需要使用已发包地块,中标人需无条件交出土地,招标方不承担中标人任何损失(包括作物损失、投入成本等); 5.承包土地部分涉及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作物损失、设施损坏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方不予以补偿; 6.政策性补偿归属:承包土地不涉及任何政策性补偿;若出现针对土地种植、粮食生产的专项补偿(如种粮补贴等),均归中标人所有。 六、承包期间相关义务见补充说明 | ||
| 交易面积 | 180.0000亩 |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 保证金 | ¥5000.00 | ||
| 交易底价 | 760.00元/年/亩 |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 补充说明 | 承包期间相关义务 1.秸秆禁烧保证金缴纳:中标人签订合同当日,需向招标方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承包期满且无秸秆禁烧违规记录的,无息退还); 2.租金支付方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先缴纳麦熟租金(租金总额的40%),收小麦后缴纳稻熟租金(租金总额的60%); 3.与原承包方沟通义务:若承包土地涉及原承包方复垦地块,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与原承包方协商复垦投入相关补偿事宜。 | ||
流出方信息
被委托人信息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 交易公告 |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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