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蠡园开发区道路市**** | ||
| 品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滨湖区 | 公告时间 | **** 17:1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 ||
| 开标时间 | **** 09:30 | ||
| 开标地点 | 滨湖 | ||
| 预算金额 | ¥247.993656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滴翠路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燕 | ||
| 项目概况 蠡园开发区道路市****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蠡园开发区道路市****
预算金额:247.99365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2.11355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若供应商无需依法缴纳税收,请提供纳税申报表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
9.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4月~2025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5年4月~2025年9月的缴费证明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在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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