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许可的知识产权涉及或可能涉及的瑕疵及购买知识产权可能涉及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及产交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中明示的风险,请意向被许可方自行独立判断并酌情购买,委托方、许可方、产交所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被许可方不得因上述原因要求委托方、许可方、产交所返还价款或追偿。 2.意向被许可方报名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许可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许可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许可公告内容及许可标的全部现状,意向被许可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许可标的的情况为由拒签许可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许可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 3.许可期限:1年。 4.许可的方式及范围: 在符合交易合同的前提下,针对许可专利,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一项以普通实施许可方式/独占许可方式作出的专利实施许可,该许可受限于以下条件: (1)被许可方应在交易合同约定的许可期限范围内实施许可专利,合同约定的许可期限为1年。 (2)被许可方应在交易合同约定的许可区域范围内实施许可专利,合同约定的许可区域为全国。 5.标的许可价格为含税价格,标的成交后,许可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6.意向被许可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7.被许可方应按照约定及时付清成交款,包括公告中约定由被许可方承担的费用,被许可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产交所及委托方有权视为被许可方自动放弃本次成交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