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钢板租赁项目
货物/服务交易公告(代交易文件)
1、项目名称: 钢板租赁项目 ;
2、项目编号: **** ;
3、项目预算金额: 894250元/年 ;
4、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25元/块/天,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上述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机械、人工、材料、规费、税金、运费、装卸、进出场费等)】;
5、合同履约期限: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有政策调整可提前终止合同 ;
6、项目资金来源: 国企资金:100.00% ;
7、采购方式:入围;
8、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接受。
9、质量标准:合格
10、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缴纳;在合同服务期满履约完成后三十个日历天内退还(不计息)。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成交候选人推荐数量:1名.
13、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付款方式:租赁费按季度支付完成量的100%。
14、代理费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入围类招标项目按照1000元每家收取招标代理费,使用综合评估法(组织专家评审)经计算后代理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个计算收取。
根据工程渣土临时中转场地运营需求,结合后续公司业务拓展需求,需对钢板(6000mm*1500mm*18mm)的租赁服务进行招标。
主要实施内容:钢板(6000mm*1500mm*18mm)的租赁服务,暂估使用数量200块。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机械设备租赁等相关内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无需CA加密,“e见证”交易大厅的网址为 https:****/ ,响应人无需到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交易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发起人或中介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滨好办-交易服务专区(“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e见证”交易大厅)由发起人进行在线解密,响应人在线参加交易活动,系统操作请关注第九点。
1、以下条款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需求及其他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
(2)附件资料(扫描件)未按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
(3)未按交易公告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响应需求、成交质保期/服务期要求最终以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版为准。
3、参加响应的单位在交易截止时间前,通过本企业的CA锁登录“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需“.响应文件”格式,可用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①响应函。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④其他: 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1、成交方法
√ 方案二: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发起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具有承接该项 目资格的响应人方案进行评估,结合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商务、信用、资信、方案优劣等因素后,以投 票形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2、成交人的确定:发起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成交人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评标办法
1、评审小组: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发起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具有承接该项 目资格的响应人方案进行评估,结合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评分最高的单位为成交候选人。如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若技术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评审小组由发起人代表、专业代表等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与响应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审小组,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2、评分细则
| 类别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 报价分 | 10 | 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报价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 注: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
| 资信分10分 | 响应能力 | 4 |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的,得4分;承诺6小时内响应的,得2分。 【证明材料: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 类似业绩 | 6 | 投标人提供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类似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同一业主不重复计分。】 | |
| 技术分80分 | 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 | 10 | 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合理,无方案不得分。 |
| 供货现场组织方案 | 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及现场组织方案进行评审,如钢板进场和装卸计划、人员安排和人员安全保障及现场秩序维护等方案,可提供以往完成项目的现场计划表或现场管理照片等。 | |
| 安全措施 | 10 | 根据投标人供货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如钢板的保护、装卸货操作人员的安全等。 | |
| 供货质量保证措施 | 10 | 根据投标人对供货质量、技术保障、产品检测等的措施及承诺内容进行评分。 | |
| 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承诺等 | 10 | 其他优惠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周到、详细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 | |
| 供货能力及应急措施 | 10 | 根据如遇紧急情况或采购人临时急需情况,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分。 | |
| 重难点分析及处置 | 10 | 按照该项目的需求,结合现场实际供货情况阐述项目的重难点;根据阐述的重点难点,编制合理的处置方案。 | |
| 人员配备 | 10 | 投标人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拥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每一人得5分,最多得10分。 【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人员社保证明(含开标当月或前一个月)】 | |
凡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拟作出否决响应决定的,应先向响应人进行询问核对。具体规定如下: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10分钟,响应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权否决其响应。响应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响应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要求。
3.响应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时15分00秒(如发生澄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交易文件编制的,发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若此时距截止时间已不足3日,应延长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通 过“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上提交。
3、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方式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17:00;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提出问题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E-mail形式发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到指定邮箱:****@qq.com
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 17:00,答疑回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4、交易时间: **** 14时15分00秒 。
5、交易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会。
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响应人首先需在“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 【点击项目交易】)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网上自行办理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198) ;然后方可登录该平台参与项目交易公告查看、附件下载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等业务操作,响应工具下载地址:https:****【点击项目交易】(根据操作手册)安装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登录该平台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2、企业注册:点击“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的”法人登录“,登录后点击项目交易,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具体操作详见“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发起人/中介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人名单并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线查看解密情况,若响应文件格式错误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文件内容缺失或损坏,导致解密时无法正确读取的,由响应人负责。
4、交易全过程中,各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符合性审查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的远程交互,建议响应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响应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品茗驱动(可到“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下载安装)。
6、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7、技术服务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8、业务服务电话:邱工:****。
9、CA问题联系电话:天谷CA 400-087-8198。
1、响应人认为交易活动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可以向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异议。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对交易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过程结束前提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之前应暂停交易活动,其中对交易活动现场情况有异议的,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响应人对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文件明确的(按照小额规则文件里明确的组建原则,建立此小组,即点击登录查看单位)小额项目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小额工作小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交易文件明确的小额工作小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补正或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受理的投诉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小额工作小组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原则上应暂停交易活动。
5、有下列情形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事项不具体、没有明确请求的;
2)投诉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超过投诉时效的;
4)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没有按规定提出异议的。
中介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蒋工/****
联系地址: 杭州市****
发起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向工/**** (询问、异议)
联系地址: 杭州市****
小额工作小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向工/**** (投诉处理)
联系地址: 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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