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泉水调查监测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泉水调查监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章 合同服务履行期限 第三章 交付(实施)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 2 | 第三章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 采用分期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签署完成后10天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第一笔费用(即合同价款的50%);乙方完成泉水野外调查向甲方提交成果并通过甲方初步验收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第二笔费用(即合同价款的40%);乙方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通过甲方鉴定验收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第三笔费用(即合同价款的10%);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甲、乙双方合同签署完成后,即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百。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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