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牵引供电部分)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ZB2025-71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牵引供电部分)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6.7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牵引供电部分)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牵引供电部分)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一项(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
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
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
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 号))。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负责供电监理工程师2人、负责供电检测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安全专
业监理工程师2人、负责计量造价监理员2人、监理员3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
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 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监理员提供中专
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3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2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 年-2024 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
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 如投标人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 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8 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在近三年(2022 年至今)内投标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长春市****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招标编号:HTZB2025 - 718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 3 号线应对极端天气、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2025 年第一批)核准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25】11 号)、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应对极端天气、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2025 年第一批)核准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25】12 号)、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及牵引供电系统、环控系统、照明系统绿色化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24】67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审核整改方案,监督整改过程并组织验收,审核整改费用等。另外,还要配合项目后期的审
计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3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 监理服务期限 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如有)、审计(如
有)、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 计划工期自【2025 年 12 月 1 日】至【2028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
通知为准。
2.6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
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
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
监理能力。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一项
(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
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
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
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
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
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 号))。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负责供电监理工程师 2 人、负责供电检测监理工程师 1 人、负责安全专
业监理工程师 2 人、负责计量造价监理员 2 人、监理员 3 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
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
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8信誉要求(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8时30分至****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
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本项目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殷红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张丽、范鑫鑫
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 - ****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 - ****
邮箱: ****@126.com
地址: 长春市****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 - ****
邮箱: ****@163.com
地址: 长春市****
邮编: 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市****
联系人: 殷红
电 话: 0431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市****
联系人: 张丽、范鑫鑫
电 话: 0431 -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underline{张丽}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文 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