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邹雪锋 电话: 134****5356
针对质疑事项的答复:
1.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方案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提供相关信息,也可以由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进行了解,本项目并未禁止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鉴于质疑事项并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投标人进行项目理解造成一定影响,将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请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2.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出如下处理:
1.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请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质疑请求中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事项予以驳回。
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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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公告.pdf (965.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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