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5宿州****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招标范围:宿州****
1.2采购预算:986500元(不含税)。
1.3施工地点:宿州****
1.4计划工期:自开工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具体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1.5保修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6缺陷责任期:自签署《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24个月。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联通的各项规范要求。
1.9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2.0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标人为1个,份额100%。
2.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合计的最高投标限价为9865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2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4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名,须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一名,①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②须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须承诺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专职安全员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
(1)上述所有人员均不得复用,否则复用的人员均不认可。
(2)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及2025年4月至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若证书颁发部门已启用电子证书的,应满足电子证书相关使用要求。如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建筑装饰装修类)业绩证明材料,且单份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90万元(含)人民币。
注:
(1)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等。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生效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应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及采购内容、金额、合同双方名称、日期、甲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等。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8黑名单禁入措施: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处于公示有效期内的;
(1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最近三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1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点击“电子招标投标”-选择“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使用供应商角色)然后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要参与的项目名称)-“我要参与”。在填写完相关信息并保存后,再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购标”,在售标时间内,使用“沃支付”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若首次使用沃支付方式,在进入沃支付界面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默认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步骤的操作,否则将导致投标人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由于本项目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电子招投标,要求投标人及时购买iPASS数字证书(持有旧版iPASS硬件的用户尽早申请更换新版iPASS证书,以免影响业务工作),否则无法编辑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所下载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需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并完成安装,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文件编辑等工作。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iPASS数字证书服务咨询电话:400-0560-010转1;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转3-8-2或平台在线客服。《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获取方式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1.3招标文件费用: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数据电文投标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网址:https://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递交。
5.2.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银行保函除外,如有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相关资料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并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招标文件在电子平台加密上传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省分公司纪委驻宿州市****
监督电话:****。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异议联系人:倪升华(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异议的方式:应答人将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原件送至:安徽省合肥市****或将加盖公章的异议函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39.com。
10.联系方式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倪升华、乔渊邦、陈宇凡
电话:****、****、****
电子邮件:****@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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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