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建电气化局/北方公司 |
| 发布时间:**** |
| 投标截至时间:**** 12:00:00 |
| 竞价采购文件 竞价编号:**** 根据项目施工需求,我项目拟进行公开竞价,诚邀符合资质的公司报价。 一、竞价物资一览表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供应商和竞价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竞价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4、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竞价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自竞价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选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铁建股份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5、本次竞价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及技术标准见附件。 6、本次竞价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要求”。不排除因“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和“2本次招标对供应商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供应商带来的竞价风险。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价。 8、竞价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9、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10、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三、技术标准 供货时的具体技术参数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事项: 1.标的物名称:包件所列物资及其购置、运输、交验。 2.价格:报价须含购置、运输、交验的全部费用,为到站交货价。 3.数量:依据包件所列数量。 4.合同结算和付款 4.1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0 %(不超过30%)的预付款,但卖方必须提供相同金额的预付款发票和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预付款保函。 4.2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地点交付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凭以下所有的单证向买方结算货款: (1)已交付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出具经买方认可的验收签认结算单(点验单)。 4.3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4.2所列单据后,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此作为支付依据,在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卖方所交付物资款项至95% (含预付款)。卖方应对所提供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发现单据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形的,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或要求卖方返还已收到货款直至其提供合法、有效单据时为止,该等情形下买方拒绝付款不视为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卖方交付物资款项总额不足以抵扣预付款时,待交付物资款项总额累计达到预付款后再行支付。 4.4支付方式: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结合进行支付,如支票、汇兑、电子支付、使用‘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为出票人或背书人的电子商业汇票、产业链融资结算方式(如云信、铁建银信等)。 4.5工程开通后,买方向卖方支付除质量保证金外其他应结算款项。支付方式: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支付,如支票、汇兑、电子支付、使用‘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为出票人或背书人的电子商业汇票、产业链融资结算方式(如云信、铁建银信等)。 4.6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质量保证期满3个月并确认交付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买方在30日内无息支付卖方。如发生纠纷,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4.7 以上款项的支付双方约定结合买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在业主支付买方相应比例款项的基础上买方予以支付,遇建设方计价拨款延迟的情况,价款支付相应顺延。 5.交货期:以供货通知单为准。 6.质量保证期:到货验收且项目开通后两年。 7.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 8.交验: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五、有关事项: 2.报名截止时间为:****12:00,竞价截止时间为****16:00,不在此时间段内发送报价及资格审查资料的,报价无效。 联系人:公司:吕家辉 **** 项目:党卫鑫 ****(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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