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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建设PPP项目指挥部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建设PPP项目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建投PPP项目土建三分部、四分部、七分部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03.496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 180.55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46.473亿元。云南建投一总包承担建筑安装工程费58%的施工比例任务,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5亿元,桥隧比77.19%(双幅计),土建部分施工桩号为全幅:K49+176.5—K62+069.494(含永德连接线),左幅:ZK62+400—ZK78+930、右幅:K62+400—K78+910、左幅:ZK83+935—ZK105+907.183、右幅:K83+890—K105+907.183。主线里程:51.42km,永德连接线里程:16.496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4)要求。 本次招标涉及土建三分部、四分部、七分部涉及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的商品混凝土采购。
2.2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1.3质量要求: 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满足设计强度和耐久性要求。由甲方试验室主导组织配合比设计和试验,乙方全程参与配合并提出专业性意见,最终由业主、监理、甲方、乙方共同见证验证确定。
2.混凝土质量的验收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等关于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水泥砂浆强度评定的相关要求。乙方所采购的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技术要求。
3.根据公路桥涵、隧道工程特性,凡涉及单个构件验收的工程部位及构件类型(如钻孔灌注桩、预制梁片、桥梁墩柱等),混凝土28天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倍以上。
4.甲方应依据公路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于混凝土达到工地时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依据详见附件三),并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确认后即表示混凝土拌合物质量验收合格,可浇筑使用。
5.甲方现场应按标准配备相应的混凝土取样仪器和标准养护设备,并安排具有试验员上岗证资格证的技术人员在业主方中心试验室人员、现场监理人员、第三方检测试验室人员及乙方技术人员共同见证下,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行业有关标准及规范分构件、分批次对混凝土进行抽样检验,并按标准制作标准试块。试块成型后,应做好记录及编号工作,以塑料薄膜覆盖并置于室内阴凉处,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五方见证取样试件在标准养护期满后送至各自委托的具有公路试验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见证试压检测,若五方各自见证取样试件强度检测数据出现争议时,以业主方中心试验室现场抽检试件的试压数据作为对应批次混凝土质量验收的最终判定依据。
6.如遇浇筑主体结构特殊部位混凝土时,乙方应派技术人员进行旁站、监控指导;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甲乙双方共同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当场通知乙方,若乙方认同质量确有异常的,甲方有权拒收作退货处理,其退货处理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对已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开裂、色差、凝结时间波动等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即时通知乙方,若24小时内未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将不予认可;如对混凝土质量确有争议,应及时分析原因,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振捣、现场加水、养护不当等非乙方混凝土自身质量原因,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产品自身质量原因,其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若混凝土到达现场时经甲方验收浇筑、现场取样,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合格,但甲方已浇筑混凝土实体出现质量问题的,则视为甲方原因导致的混凝土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3.1.4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在云南省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6其他要求:除其他要求外还应在此明确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每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
云上营家平台获取 。
4.3方式
/ 。
4.4售价
/ 。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支行
户 名: 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6 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6 日 10 时 0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云南省临沧市****
5.3逾期送达(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6.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须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将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人将按汇款账户原路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支行
户 名: 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
6.2投标人汇款后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人基本户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行号)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扫描件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给招标人,电子邮箱: / 。
7.开标
7.1时间: 2025 年 11 月 6 日 10 时 00 分。
7.2地点: 云南省临沧市****
7.3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监督人员验证及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8.确认
你方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8 时 00 分前,以 邀请招标函发送至邮箱**** @qq.com 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云南省临沧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qq.com
网址: /
10.信访举报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察部
电话: ****
电子邮箱:
2025 年 10 月28 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