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老城地区供水系统提升工程(通信光缆迁移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澄迈县老城地区供水系统提升工程(通信光缆迁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
3、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两****,一****为老城镇区配水管道的建设(配套给水管道、给水构筑物及消火栓的建设),一****为村庄供水管道的建设。
本次澄迈县老城地区供水系统提升工程建设规模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新建配水主水管、村庄引入管及村内主支管,每家每户安装一组智能水表。主支管管径为DN20-DN1200,总管长为530316m,13487组智能水表。考虑给水管道破除对周边的影响,本工程配套道路破除与修复,对给水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其他****进行修复,具体如下:
(1)镇区****
在老城镇镇区****
(2)村庄****
建设范围改造村内供水管道的自然村及村小组有28个;保留村内配水管道,仅改造村内供水主管的自然村有4个。
新建村内接驳管、村内给水管及入户管,管径为DN20-DN250,管道总长度约450191m,更换并配套安装智能水表共13487组(其中7843户为新建智能水表,5644户为将机械水表改造成智能水表)。
4、计划工期:施工周期为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管线保护及迁移工作。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付款方式:按双方签订合同支付。
9、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通信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他拟投入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资料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劳资专管员1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2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海口市****
五、开启
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媒介上发布;
7.2、获取采购文件:海南省海口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澄迈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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