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装备技术公司移动式空气压缩机设备****)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装备技术公司移动式空气压缩机设备**** |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 2025年11月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B、近三年(****-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 (3)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提供附件《制造商承诺书》. 3.2企业认证体系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需具有符合生产空压机设备的相关资质。 | |||||
| 业绩要求: (1)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与本次招标的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其中空气压缩机功率大于或等于35kw,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主要页面扫描件、到货验收材料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2)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包含合同封面页、签字页、费率页及设备信息页面);2)设备验收证明文件或发票。 | |||||
| 财务要求: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收到发票45天内付款。 | |||||
| 5.其他要求 5.1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2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5.3 特种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需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4 买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要求卖方延期交付货物,但买方应在交付日期前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除非买方调整交货日期实质性加重卖方义务,否则卖方不得另行向买方主张增加费用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采办经办人:姓名:雷聚明,电话:****,邮箱****@cnooc.com.cn
技术联系人:姓名:罗 健,电话:****,邮箱:****@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分中心
****
附件:技术文件和采购商务建议书
附件下载2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