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集团本级日常办公需要,决定对集团本级办公用品采购定点供应商资格项目(首期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1年。)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内容介绍:
1.本次询价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2.各标段中,所有单位商品的报价均须在最高限价以内。任一单项报价若超出限价,则其所属标段的整份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无效。
3.报价单位根据自身能力可以投其中1个标段,也可以投多个标段。
4.报价单位供应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及环保标准。并在报价文件列表中填写拟供应产品品牌。
二 、
报价单位资格:
1.报价单位从事办公用品经营销售的经营主体,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含有“电子产品”或“办公用品”等字样。
2.报价单位应具备足够的能力和健全的服务保障体系,能够有效履行合同。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报价材料准备:
1.报价单(详见附件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法人无法亲自递交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四、
采购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有效报价最低者中标的原则。每个标段按照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定3家单位入围为集团本级办公用品采购定点供应商。如报价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
2.报价金额包含运输费、装卸费及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各标段中,任一单位商品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若出现任一单项报价超出限价,则其所属标段的整份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无效。
3.报价单位在****上午11:00前,将询价材料(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送至椒江区市****
五 、
其它说明:
1.已在报价材料中提供价格的商品,原则上向报价最低的中标单位采购;未在询价单中列明的商品,将向3家定点供应商进行简易询价,以价低者确定为该商品供应商。
2.交付日期:应于采购人提供采购清单后3天内完成交付。
3.如询价方在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到价格低于本合同的产品,询价方有权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4.中标单位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询价人有权终止合同。
5.合同签订采用“1+1”模式,即首签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1年。
6.询价单位保留对询价文件中出现的明显错误进行解释和更正的权利。
六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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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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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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