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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吉林省长春净月区****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长春净月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8.2107 万元,招标人为林茂禾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长春净月区****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省长春净月区****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 ****@163.com 进行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七、其他
吉林省长春净月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净月区****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 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2.2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净月区****业分包工程
2.3 最高限价:982107.00 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建设地点:净月区****
2.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期 10 内完成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 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 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2 年-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4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一份财务


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 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 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到 长春市****(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 213 室报名。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 ****@163.com 进行获取;
采用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 ****@163.com 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代理机构 对收到投标单位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投标单位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其进行补 充、修改等(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复印件加盖公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西街入口)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净月生态大街 6277 号净发创新大厦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刘妍秀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净月生态大街 6277 号净发创新大厦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市****
联 系 人: 刘妍秀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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