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袁镇生态修复工程(龙窝塘湿地、乡村生态环境、运河南岸岸线生态、水循环利用、交通廊道)二标段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的新袁镇生态修复工程(龙窝塘湿地、乡村生态环境、运河南岸岸线生态、水循环利用、交通廊道)二标段已经泗阳数据备【2025】3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袁镇生态修复工程(龙窝塘湿地、乡村生态环境、运河南岸岸线生态、水循环利用、交通廊道)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泗阳县****
2.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公共空间治理四个工程。其中:农用地整治项目面积约821公顷,主要为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占补平衡、果蔬种植示范基地、桃园种植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和山羊养殖场建设;建设用地整治项目面积约33公顷,主要为农户搬迁、土地翻垦、稻、麦种植基地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包括堆上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龙窝塘湿地修复等;公共空间治理项目包括交通廊道生态治理、运河南岸岸线生态修复、河道生态环境治理、水循环利用、人居环境改善、灯笼湖社区****
2.3工期要求:180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6.5
2.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2.5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含10%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本工程包含黄码河非镇区****
二标段:本工程包含龙窝塘湿地修复工程、堆上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运河南岸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排沟01.02、水循环利用工程、交通廊道生态治理工程以及土方围堰和排降水工程等。
一标段:项目预算价:****.17元;最高投标限价:****.17元;
二标段:项目预算价:****.29元;最高投标限价:****.29元;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多标段项目投标,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共2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即一标段、二标段),评标、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一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3.1.3企业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4.1投标报价(70分):(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B×(1-α)式中 :S—评标基准价;T—最高投标限价;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5≤有效投标人数量≤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人数量≤2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二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数量>2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2)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100%的,得满分70分: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或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9%),扣1分。 不足1%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2施工组织设计及能力(27分)
4.3业绩(3分)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bszn/005008/****/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09:0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①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②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泗阳县**** | 地址:泗阳县德华逸墅南门西侧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刘伟佳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邮编:223700 | 邮编:223700 |
| E-mail:/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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