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兰州市安宁取用水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21: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7:00:00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兰州市安宁取用水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001 | **** | 服务-设计 | 168000.0(元) |
公告内容
兰州市安宁区取用水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竞价邀请函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兰州市安宁区取用水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取用水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16.80万元
最高限价:16.8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 (2021) 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价办法:
低价评标法(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进行报价)。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等材料(见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中标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格证明材料、技术方案、报价等)提交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二副,电子版一份)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14时00分。
2、竞价截止时间:****17时00分。
3、请投标人务必在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进行资质证明资料上传,并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前,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自行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
备注: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上传至网上核查,在做投标文件中需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七、联系方式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兰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
联系人:杨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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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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