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盐城市****人民政府以盐政审备〔2025〕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
2、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拟建设2栋厂房和一外室外堆场,其中1#厂房为单层钢结构,总高15米,建筑面积约7656平方米,2#厂房为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总高21米,建筑面积约9978平方米,另建门卫室一间,约100平方米,室外堆场约3000平方,配备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主要设备,另配建厂区****
3、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1)工程范围主要为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范围中的全部监理服务,具体以委托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阶段范围内监理的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文档资料、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对招投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4、监理服务期:具体与工程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自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5、施工合同估算价:约7000万元
6、监理合同估算价(费率): 监理服务费费率限价为经审计的建安费总额的1%,最终实际监理服务费按所提供监理服务的经审计的建安费总额乘以中标费率结算。报价人的报价费率超出此报价控制价上限的,报价文件无效,投标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超过位数的为无效标,如:0.99%为有效、0.999%为无效标)。
7、质量标准:合格
8、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总承包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并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6.1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2、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②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7、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获取时间:****至****,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点击登录查看(盐城市盐都区颐高盐城工业数字经济产业园7楼西户)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五.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9时00分。
2、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盐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216 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
七、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颐高盐城工业数字经济产业园7楼西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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