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各潜在投标人:
一、修改部分:
1、原招标公告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上传系统的附件“工程量清单清单251028”为准。
二、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为准,其他未涉及的相关事宜均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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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