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流河蓄水控制工程管理区绿化维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水利局官网(https:****/)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流河蓄水控制工程管理区绿化维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方式:√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书面推荐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全面负责清流河闸绿化,右岸管理房范围内的花草、树木维养;东西两岸草坪绿化养护(含除草、修剪,卫生清理及清运),东岸面积约600X38=22800平方,西岸面积约600x38=22800平方,总面积约45600平方,项目概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 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水利局官网(https:****/)
方式: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 07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滁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滁州市****
联系人:索小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索小娟
电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