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
| 招标项目名称 | 台州市**** | ||
| 招标人 | 联系方式 | **** | |
| 招标代理 | 联系方式 | **** | |
| 公示时间 | **** 至 2025年11月3 日 | ||
| 反馈方式 | 反馈意见请发送到 ****@qq.com或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线上质疑 | ||
|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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