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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监理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西双版纳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监理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98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总投资 400 万元,建安工程费:237.32 万元。(2)项目概况:改造建 筑面积 2058.6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防水隔热修缮;房间功能改造;墙体翻新;吊顶工程;水电工程;监控设备安装;广播扩音设备安装;增设室内烟感、喷淋等消防设施 安装;生活水箱;消防水池;加装 1 部电梯;增设洗衣房和晾晒房;墙体翻新;户外活动区 改造;户外照明;室外围墙加固;购置护理床、餐厅设备、康复器械、空调设备、电视机;办公生活家具设备、医疗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双版纳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监理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双版纳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监理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 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等文件精 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 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 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供应商提供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
3.2 供应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书》,关键部位施工时应确保总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现场;
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未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0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的 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 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 人报名的无需授权);(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具备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4.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5.未按上述 1-4 项要求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所递交 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西双版纳州****米办公楼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双版纳州****


米办公楼 4 楼)。

七、其他
西双版纳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监理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华伟招标 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米办 公楼 4 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监理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800.00 元(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5.最高限价:¥49800.00 元(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6.项目规模
(1)项目总投资 400 万元,建安工程费:237.32 万元。

(2)项目概况:改造建筑面积 2058.6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防水隔热修缮;房间功能改造;墙体翻新;吊顶工程;水电工程;监控设备安装;广播扩音设备安装;增设 室内烟感、喷淋等消防设施安装;生活水箱;消防水池;加装 1 部电梯;增设洗衣房和晾晒 房;墙体翻新;户外活动区改造;户外照明;室外围墙加固;购置护理床、餐厅设备、康复 器械、空调设备、电视机;办公生活家具设备、医疗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服务需求”。

7.服务需求:“西双版纳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监理咨询服务(具体的采购需求可 由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1)对“西双版纳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范围 内的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 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等;
(2)其他关于监理咨询服务工作的相关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的相关要求。

10.项目地点:西双版纳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内。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 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等文件精 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 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 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供应商提供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
3.2 供应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书》,关键部位施工时应确保总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现场;
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未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0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 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西双版纳州****华美达广场酒店左侧 50 米办公楼 4 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彩 色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 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 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 1-4 项要求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2.地点:西双版纳州****米办公 楼 4 楼)。

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https:****)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 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景洪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西双版纳州****米办公楼 4 楼)
联 系 人: 张智梅、殷峻、李星臣、沙玉月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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