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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四省边际科创走廊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衢化西路-衢化东路)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

浙江衢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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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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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部分描述已修改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部分描述已修改为: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扫描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制件编入资信标)供评标委员会评审,证明材料中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三、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部分描述已修改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交易单、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身份信息须一致,如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交易单上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身份信息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如有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扫描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制件编入资信标)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四、项目负责人职称部分描述已修改补充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如联合体参与的需提供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职称证明材料具备①或②:①纸质版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及获得职称的任职公布文件的扫描件;②电子职称证书截图(包含查询二维码)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对职称情况予以公开。

说明:1.以上所提供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2.本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职称进行网络公示。请各投标人务必保证业绩的真实性,若投标人弄虚作假,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现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10.市****

五、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报价清单、图纸、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并上传,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

六、原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澄清稿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澄清稿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10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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