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166.43 万元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50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 ~ ****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 标的名称 | (2025)3257吉林油田分公司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报废抽油管、抽油杆、钻杆等物资处置项目 |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 资产描述 | (2025)3257吉林油田分公司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报废抽油管、抽油杆、钻杆等物资处置项目 | ||
项目子资产
| 实物类别 | 废旧资产 | ||
| 标的名称 | (2025)3257吉林油田分公司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报废抽油管、抽油杆、钻杆等物资处置项目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吉林省 / 松原市 | 数量 | 1 |
| 现场查勘安排 |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 现场踏勘时间:**** 9:30-10:00吉林油田分公司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伊通料场(导航位置:四平市侯家屯) 13:30-14:00 吉林油田分公司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双阳料场(导航位置:长春市**** 中拍平台报名登记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 ||
其它披露信息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转让底价 | 166.43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款。 2、买受人按照出让方要求办理合同签订事宜,签订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买受人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全部货款(由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及履约保证金(由出让方收取)到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转让成交总价10%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内由出让方视履约情况无息退返。因买受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并将标的另行处置。如买受人违约或造成出让方损失,出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出让方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3、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经出让方确认后,出让方向买受人开处置单据并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买受人组织回收,买受人在约定的提货期限内将标的物回收完毕。若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出让方要求付清全部货款,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根据出让方与吉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处置委托协议》合同要求及拍卖公告,通知吉化集团有限公司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 |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本次拟处置吉林油田公司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报废抽油管、抽油杆、钻杆等物资,共计约为16736根,详见《废旧物资处置明细表》,标的物存在不同程度的锈蚀、磨损、长短不一、接箍缺失等瑕疵,一个标的,整体打包出售,不检斤、不拆分处置,双方交接数量、报废物资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此批报废物资分别存放在吉林油田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伊通和双阳库房。根据油田生产实际情况需要买受人现场回收并承担人工、保险、吊装、运输等全部费用。买受人提货前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履行处置部门及属地单位提出的HSE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环保开展回收工作。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条款对拍卖成交后的经济影响,如对此条款有异议请勿参加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点击登录查看签署买卖合同。 2、买受人按照出让方要求办理合同签订事宜,签订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买受人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全部货款(由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及履约保证金(由出让方收取)到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转让成交总价10%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内由出让方视履约情况无息退返。因买受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并将标的另行处置。如买受人违约或造成出让方损失,出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出让方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3、签订合同后,买受人应办理与进厂提货相关的手续,待审批通过具备提货条件之日起10日内到出让方指定地点提货,采取自提方式,买受人在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在30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此批报废资产出厂。 4、本次处置标的物属于出让方处理的抽油管、抽油杆、钻杆等物资,所以对标的物的质量出让方不做任何承诺,买受人提货后再生产、加工、使用、经营等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及其他问题,出让方概不负责。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等其它事项不做调整。 5、竞买人应参加现场实地勘查,以现场实物踏勘为准,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处置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标的物范围为准,明细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提货依据,买受人应充分考虑该条款对拍卖成交后的经济影响,如对此条款有异议请勿参加拍卖。 6、本次处置的抽油管、抽油杆、钻杆等物资,如果再次利用或其他用途,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吉林油田分公司及拍卖人无关。 7、买受人在提货期间需遵守吉林油田分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提货时间一般为工作日8:30-17:3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他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报废物资要求买受人现场提取,此批报废物资买受人必须按出让方指定时间到各单位现场,严格按照现场负责人要求整体提货,不得因物资价值量低等原因放弃不提(必须确保将物资全部清运出场),由买受人承担搬运、运输过程中的所有安全生产风险。 8、出让方可为符合条件的买受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若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要求期限提货,每逾期1天,出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做为惩罚,超过10天仍未按出让方要求进行提货,视为买受人违约,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全部扣除。 10、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5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佣金至吉化集团有限公司,否则保证金将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11、项目时间节点: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 现场踏勘时间:**** 9:30-10:00吉林油田分公司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伊通料场(导航位置:四平市侯家屯) 13:30-14:00 吉林油田分公司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双阳料场(导航位置:长春市**** 中拍平台报名登记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意向受让方需承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石油、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列入黑名单。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50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吉化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资产处置限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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