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0974.6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红旗大街东侧、同力路南侧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5.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并且 <10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0974.6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20.54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7 | |||
| 起始价: | 4602.73万元 | 加价幅度: | 0.1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5时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5)016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2.竞得人要严格按照《衡水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衡水市****
联 系 人:齐女士 孟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人民支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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