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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交通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安防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XM****1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交通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安防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50116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交通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安防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安防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交通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安防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查询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

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
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
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9.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
1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
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
的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4)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邮箱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108
室(本项目同时接收电子邮件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电子邮件领取文件的,需将领取文件时携
带的材料及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截图发至邮箱 ****@163.com, 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
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后,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024 - **** - 8001)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
币 500 元/本/包,售后不退。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
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注:请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 -
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
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一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安防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交通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安防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期:45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项目最高限价:含税金额475,011.65元(人民币)。
7、投标保证金9,000.00元。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中标人数量:1家。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9点30时(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一楼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3、公告期限:****至****。
1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按中标金额进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中标金额进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100万以下(含100万元)部分为1.0%,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40%收取。
支付形式:电汇、现金。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交付。
15、异议与投诉
15.1对招标公告有异议应在公告报名期内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过程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

期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接收异议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异议函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刘可心、李芷澳
联系电话: 024 - **** - 8130
通讯地址:沈阳市****
15.2 投标人应在规定异议提出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
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招标程序环节分为: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对异议回复不满意,应在回复后 10 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委员
会投诉,(需采用纸质方式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达)联系人:张老师,024 -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4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沈阳市****
联系人: 李芷澳、刘可心
电 话: 024 - **** - 8130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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