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要求,点击登录查看开展关于采购晋宁区2025年“郑和杯”青少年篮球赛项目服务机构工作,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关于采购晋宁区2025年“郑和杯”青少年篮球赛项目服务机构比选
(二)经费预算:6.7276万元
(三)服务内容:
1.赛事组织服务:负责做好赛事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报名管理,在赛前组织技术官员、裁判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根据报名情况制定竞赛日程及秩序册;赛前统筹召开领队会,并根据参赛队伍情况制作秩序册、参赛证、裁判证等;根据竞赛规程及报名情况订做奖杯、奖牌、获奖证书等;提供整套裁判所需器材及物资。
2.场地器材设施服务: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如开闭幕式场地布置、音响配备、奖杯奖牌等,并负责运输、安装调试。同时,进行场地布置,包括指示牌、条幅等制作与安装,营造赛事氛围。
3.人员相关服务:聘请专业持证裁判队伍,并支付酬金,安排其交通、食宿。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和辅助裁判员,支付其补助及用餐费用。
4.安全保障服务:赛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医疗团队,设置急救点,安排应急车辆,确保能及时处理突发医疗情况。
5.其他服务:提供比赛用品、办公用品、医疗防护用品等。做好比赛活动整体策划、媒体宣传和赛事氛围营造。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赛事结束。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成立不足1个月,可提供其他材料进行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参加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二)本服务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具有体育竞赛组织营业范围。
三、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点击登录查看将对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质量和服务都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高者为中选人。若最高评分出现两家或以上申请方的得分相等,则比选报价低者中选。
四、比选废标条款
(一)对本采购公告实质响应的申请方或符合专业条件的申请方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项目被取消的。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午14:00。
(二)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体育科(云南省昆明市****)。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料,不予受理。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寄送、传真、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递交参选文件。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比选仅针对晋宁区2025年“郑和杯”青少年篮球赛服务;
(二)本项目比选及最终结果在晋宁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局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对本公告和公开比选评审标准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周老师 ****
附件1.比选评分办法
附件2.比选申请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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