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调兵山市(十五五,十六五水土保持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5000.00元
最高限价:105000.00元
采购需求:调兵山市(十五五,十六五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末完成(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10月29日至 2025 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 ,下午13:3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铁岭县****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11月10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铁岭县****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11月10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铁岭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一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1份。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调兵山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02476865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铁岭县****
联系方式:陈女士****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巨安分理处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00000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