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补遗书(第2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嘉兴服务区****
嘉兴服务区电梯维保第2次澄清
提出澄清
一、删除询比采购文件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内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四款信誉要求。
二、更正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内第8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
三、删除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内第10条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3:59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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