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装饰公司合肥市第十中学建筑外立面及地下室维修工程图书馆、艺术楼及综合楼地下室零星材料询价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 **** 14:33:12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市第十中学建筑外立面及地下室维修工程图书馆、艺术楼及综合楼地下室零星材料询价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合肥市第十中学建筑外立面及地下室维修工程图书馆、艺术楼及综合楼地下室零星材料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
项目地址:合肥市****
二、报价单位资格: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相关使用材料的检测报告及有关产品合格证书;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项目部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入现场施工,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控制价(含税):152301.40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6、报价包含费用: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安装费、材料费、卸货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费、清理费、一定范围的风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7、验收标准:合格,并确保验收通过。;
8、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9、其他事项:1、本工程因工期因素,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进度,不受劳动力以及物资影响,一旦中标,项目部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入现场施工,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2、受场地限制,不提供工人住宿,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中标后不再调整;
3、材料运输需采用人工运输;
4、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大面积污染,应由施工方自行修补并承担相应处罚;
5、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前主动了解房源信息、房价等相关事宜(具体咨询项目联系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房源信息、房价信息或其他相关问题,提出任何形式的拒签合同、增加合同价格或索赔的要求。
11、其它要求:1.为共享安徽建工集团集中采购成果、助力投标人降低建材采购成本,现鼓励各投标人在“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并采购相关产品。若投标人已完成“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可将注册成功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2.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wjys365.com进入皖建云商平台,点击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与企业授权书(需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为提高审核效率,投标人可电话联系皖建云商后台审核人员。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8时40分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8时4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在电子招采平台录入清单报价即可,不需要上传其它资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1、每月20日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编制本月工程款报告,报送至项目部,经项目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或生产经理审核后,由项目商务核算人员在每月25日前审定工程款。2、根据招标内容及数量按实结算,超出上游合同数量不予以结算,次月不对上月货物清单进行结算。
现金、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建工三建自开),贴现利息我方不承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前,乙方必须足额提供已对账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结算方式:无预付款,每月20日对账,甲方在下个月月底前支付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供货完成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结算货款的82%,工程经竣工结算、审计定案,工程款到账后付至货款的97%,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无息支付。;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合肥市****
联系人:王华阳,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 合肥市****
招标咨询联系人:李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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