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点击登录查看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
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黑连沟灰场(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110kW、225kW 组串式逆变器设备进行谈判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黑连沟灰场(二期)光伏发电项 目 110kW、225kW 组串式逆变器设备(三次)
2.2 项目编号:****
2.3 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由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 公司投资开发建设,(二期)总装机容量 4.6MWp。本项目位于丰鹤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灰场及厂内区。
2.4 采购范围:本项目容配比约 1:1.17,配套建设一座 35kV 开关站,开关 站配置集电线路进线柜:1 面,出线柜 1 面,PT 柜 1 面,接地变出线柜 1 面,SVG 出线柜 1 面。光伏场区拟采用 1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 35kV 开关站。
项目需采购225kW组串式逆变器设备16台(含配套通讯控制箱2台),110kW 组串式逆变器设备 6 台。单机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逆变器可用自然冷却或智 能风冷的散热方案。组串式逆变器的交流输出侧接连接到箱变低压侧;专用工具、
仪器:逆变器安装、转运、运行、检验、维修过程中必要的专用工具;逆变器安
全运行必需的设备和装置;技术资料(含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审查用 文件)等,设备包装、运输(现场交货)、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不低于 5 年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
2.5 交货期: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供货,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每批次具体交 货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从下达书面通知之日算起,交货期不得超过 20 日历天。
2.6 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按照项目所在地分批次发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由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8 质保期:自合同设备竣工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5 年。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响应产品应通过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的认证(提供相关认证的 证明材料;代理商响应的,可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认证的证明材料)。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份逆变器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 中单机功率 110kW 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的容量不低于 20MW(含 20MW)。(须提 供合同正文首页、盖章页、合同总价页的扫描件;若为外文合同,需提供内容一 致的中文译本。若为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
3.3 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 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 信誉要求:
3.4.1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未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2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3.4.3 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 购交易平台”网站(。(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 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 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 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截图,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 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3 供应商为逆变器的生产制造企业或设备的生产制造企业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的提供项目或区域代理授权文件)。
3.5.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项目或区域代理授权文 件。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本项目只允许其一家代理商参与响应,如产 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响应,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响应。如果两 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响应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 权的,同时被否决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可以使用制造商的合同业绩。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 17:00 前,凭企业身份 CA 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 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 元人民币/份。
4.3 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 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 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供应 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 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file 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 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响应文 件解密的视同放弃响应。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 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 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 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 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 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鹤壁市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大道 16 号
联系人:(商务)刘先生,(技术)张先生
电 话:(商务)****, (技术)****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李女士、李先生
电话:****
地址:郑州市**** 41 号投资大厦 27 楼 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公司党群纪检筹备组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2025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