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尖草坪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编:03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山西鸿海科技有限公司专用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山西省太原市**** | 山西鸿海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聚源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山西兴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西北角场地,总占地面积为10318m2,1#车间、3#车间及办公室利用已有厂房;新建2#车间。1#车间建筑面积3498m2,2#车间建筑面积3528m2,3#车间建筑面积640m2,购置设备有锯床、钻床、铣床、车床、焊机等,年产3000吨点火装置、分离器、散热器、焊接件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2.6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施工过程中遵循“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中对施工扬尘的控制要求。 2.施工车辆、机械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原市北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场地噪声达标排放。 4.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固废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要在合适地点收集,同时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堆存影响环境。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1.加强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激光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自身配备高效除尘系统处理后,排放量为1.5kg/a。车间内固定焊接工位设5个,配套设置5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接烟气经焊接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量为3.04kg/a。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2.加强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办公生活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龙门刨铣床、50摇臂钻床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厂区设封闭式垃圾桶、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下料、机加工边角料,激光切割产生的除尘灰,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棉纱、手套,暂存于10m2的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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