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口镇兴春村5组乡村道路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双河口镇兴春村5组乡村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79.8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双河口镇兴春村5组乡村道路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0,079.8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0,079.8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新建 980米水泥路,宽度 3.5m,厚度 0.18m;路基平整1000m,宽度3.5高度20cm。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0,079.8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双河口镇兴春村5组乡村道路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双河口镇兴春村5组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时间: ****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1、现场获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获取地址:陕西省安康市****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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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