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55000 元)
包1
包合计:55000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 采购目录: 商务服务-档案服务-数字化加工 需求描述: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 ¥55000 | 1(项) | ¥55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备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或以上资格,资质许可范围涵盖本项目所在地(重庆市),乙级资质的外地企业需同时提供在重庆市保密局登记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备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或以上资格,资质许可范围涵盖本项目所在地(重庆市),乙级资质的外地企业需同时提供在重庆市保密局登记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09:00
报价截止时间:**** 14:3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本项目须完成平台线上报价及线下(现场)递交才具备竞标资格。
(一)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时间:****9:00-14:30北京时间。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
(二)线下(现场)递交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递交开始时间:****14:00 北京时间
3.递交截止时间:****14:30 北京时间
4.递交地址:重庆市****
注:网上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若供应商的线上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报价不一致,按响应无效处理。
(一)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时间:****9:00-14:30北京时间。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
(二)线下(现场)递交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递交开始时间:****14:00 北京时间
3.递交截止时间:****14:30 北京时间
4.递交地址:重庆市****
注:网上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若供应商的线上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报价不一致,按响应无效处理。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工资、保险、加班费及各项福利)、办公用品费、完成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及耗材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说明:1.本项目总价为预估金额,实际支付金额根据成交单价与实际加工数量据实结算。2.本项目以总价报价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的总价报价以及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
说明:1.本项目总价为预估金额,实际支付金额根据成交单价与实际加工数量据实结算。2.本项目以总价报价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的总价报价以及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
(三)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最后根据服务单价和项目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二)服务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实时支付服务费用。
(三)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相应金额合规发票及支付申请;未收到合规发票及支付申请,采购人均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服务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实时支付服务费用。
(三)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相应金额合规发票及支付申请;未收到合规发票及支付申请,采购人均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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