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瓦房店-长兴岛输油管道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点击登录查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大连瓦房店市和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管线长度为71千米,全线采用埋地敷设。新建管道与铁大复线密闭联合运行输送原油,设计压力为8.0Mpa,管径D610mm,采用L450M螺旋缝(直缝)埋弧焊钢管,外防腐采用三层PE防腐,强制电流阴极保护。
全线新建1座末站,设置3座监控阀室,沿线水域大型穿越2处,水域中型穿越2处,河流、沟渠、鱼塘小型穿越34处、铁路穿越4处(6条)、规划铁路穿越2处,高速公路穿越1处,国道穿越3处。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中交,****前具备输油条件,总工期306日历天。详细工期以经招标人批准的网络计划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新建瓦房店-长兴岛输油管道项目基础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
2.5.1 施工图设计,所有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含公用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以及与大连(西中岛)原油商业储备库项目衔接,与依托外部公用工程衔接,临时设施等的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数字化交付、HAZOP分析、SIL评估及验证、项目创优等相关技术服务内容。
2.5.2 物资采购,乙采物资的采购与管理,甲供直达现场物资卸车、倒运、保管和甲供物资的倒运、保管使用,堆管场设置及管理,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连石化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供应商选择、实施采购、理化检验、验收、保管、发放等相关工作。
2.5.3 工程施工,包括线路工程、大中型穿跨越工程、阀室工程、站场工程、配套工程、其他工程等设计范围内的工程,以及与上下游连接的工作事项、现场障碍物的拆除、编制竣工文件、提供主要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具体施工范围以招标文件中列示的工程项目为准。
在施工阶段、在管道未投产或已投产,但整体工程未验收前,负责管道的保护工作。
2.5.4 负责组织整个工程的焊接工艺评定和评定费用。
2.5.5 配合招标人办理永久征地(包括表土剥离、占补平衡)手续。
2.5.6 负责办理临时性用地手续,办理地面附着物及构筑物赔补偿(含林地林木、草地、文物、城市规划区、军事管制区、各类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矿产压覆等)手续。
2.5.7 负责办理铁路、河流、公路、桥梁、涵洞、地下障碍物等全部通过权手续,办理地貌恢复并取得地貌恢复合格证、复绿(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及取得复垦验收合格资料等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各项专项评价及验收(招标人已经完成的专项评价除外),办理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规划方案评审、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建审及验收、防雷防静电验收、电气试验、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试生产方案备案等为满足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全部手续,提供符合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设计图纸、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取得书面许可。
2.5.8 负责组织压力容器备案、管道保护、供电、给排水、通讯、电视、供暖、消防、应急等相关协议的签订工作,编制投产方案,三查四定,资料归档,完成检验试验、校验标定、联合调试以及72h试运保驾等工作,
2.5.9 配合招标人完成试运投产、转资、结算、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2.5.10 最终以批复的基础设计及招标人确定的招标范围为准。
3.1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资质要求
3.2.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 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 具备有效的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项目 长输管道(GA1) 许可子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2 设计单位投标
3.2.2.1 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管道输送专业甲级资质。
3.2.2.2 具备有效的 压力管道设计 许可项目 长输管道(GA1) 许可子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8.0MPa及以上,长度大于70公里的输油气管道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
3.5.5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6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3.5.1-3.5.4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3.5.5-3.5.6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体要求参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3.6.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8.0MPa及以上,长度大于70公里的输油气管道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 设计单位投标
3.6.2.1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8.0MPa及以上,长度大于70公里的输油气管道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具有注册 化工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2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体要求参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3.8.1.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2 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至开标截止日前至少12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10.1.2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 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至开标截止日前至少12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2 。
3.12.2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12.3联合体投标双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范围应与其资质许可相适应。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13.2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13.3实际到场人员必须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招标人书面审核同意不得变更;招标人同意或要求更换的,所有更换人员的经验业绩、职业资格、职称等仍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条件一致或高于投标承诺,严禁以低代高,需提供承诺书。
3.13.4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3.13.5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要求须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HSE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线上付款线下获取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保密承诺书,在支付标书费后来领取招标文件和附件。领取地址:北京市****
4.2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 Chrome浏览器登录。
4.3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1本次招标采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标段将1正4副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u盘2个(纸质版正本、副本及电子版( 应含 PDF 和 WORD 格式)投标文件内容应完全一致)提交至招标专业机构指定地点。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北京市****310会议室(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到招标机构指定的会议室参加开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 地 址: 北京市**** |
|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 吴浩、马欣炎 |
| 电 话: **** | 电 话: ****、5510 |
| 电子邮件:****@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cnpc.com.cn |
2025 年 10 月 30 日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