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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历史文化陈列”(暂定名)
展陈提升项目市场需求调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点击登录查看现就“呼和浩特历史文化陈列”(暂定名)展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开展需求调查工作。诚邀具备相应实力的潜在供应商,结合专业经验为本项目提供宝贵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背景与概况
呼和浩特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草原文明与农耕文明交汇融合的重要地区,拥有自大窑文化以来绵延数万年的深厚历史积淀与灿烂文化传承。****“国际博物馆日”主会场活动在呼和浩特举办,点击登录查看将系统梳理城市历史文脉,生动讲好呼和浩特故事与北疆故事,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现拟对呼和浩特博物馆“呼和浩特历史文化陈列”进行全面改造提升。
本项目旨在通过深化历史研究、创新展陈理念、融合前沿技术,打造集历史展示、文化传承、教育推广、旅游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水平、标志性城市通史陈列。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项目范围:展厅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展厅原顶面与墙面拆除、空间与平面设计、展陈施工搭建与布展、多媒体展项制作、场景复原等内容。
项目内容:“呼和浩特历史文化陈列”拟分为以下八个单元:
1.石启北疆﹒燧火长明(旧石器时代)
2.敕勒陶光﹒新石华章(新石器时代)
3.阴山砺寒﹒农牧肇源(夏商周时期)
4.郡县封疆﹒百城初章(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
5.盛乐建都﹒武川置镇(魏晋南北朝时期)
6.都护安边﹒金河长辉(隋唐时期)
7.三州****
8.板升兴城﹒屏藩朔漠(明清时期)
(具体内容以最终审定展览大纲为准。)
三、项目建设周期
自中标之日起算,总建设周期约为6个月。
四、项目概算及实施要求
项目控制最高概算240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应提交符合项目要求的建设策划方案,方案须涵盖展厅原顶面与墙面拆除、空间与平面设计、展厅施工搭建与布展、多媒体展项、场景复原等,应注重形、感、效的统一,充分展现呼和浩特的历史文化内涵。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展览项目经验,并提供优秀案例作为佐证材料。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具体实施方案
1.供应商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交设计方案及项目概算,并按格式填写《需求调查表》(表中市场报价应包含展厅原顶面与墙面拆除、空间与平面设计、展陈施工搭建与布展、多媒体展项、场景复原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应确保真实、合法。未按要求提交的文件,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报送要求
请于****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文件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及预算参考,参与调查不代表已获得项目承接资格。
2.本次公布的项目需求为初步方案,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各供应商应如实提供材料、提出建议(如有)并合理报价,严禁虚假信息及随意报价。
4. 如有意向参与,请发送邮件至上述邮箱,联系工作人员获取展厅平面图及相关附件。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
1.点击登录查看“呼和浩特历史文化陈列”展览提升项目需求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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