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对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补充及修改:
本项目将招标公告中第7.3项内容修改为: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签到并参与开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填写投标人信息时所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必须为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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