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二、期间损益:在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正常经营发生的期间亏损、收益、风险和可预见商业风险导致的期间亏损、收益、风险均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担。 三、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5个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出具凭证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转让方转让标的股权后,在办理股权变更时,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包钢万开”名称字号,不得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于办理工商登记时一并修改标的企业名称。 五、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转移,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股东变更后的企业承继。 六、 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应依法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本次交易中,股权转让所涉税费由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资产转让所涉税费,除土地转让涉及的增值税依法承担外,其余均由受让方承担。凡上述事项中法律、法规未明确纳税主体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确认已充分知悉,本次转让资产存在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及权属变更的障碍,且该障碍可能长期存在。若受让方在交易完成后启动相关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的权属登记或变更程序,则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含土地出让金、契税、登记费及其他任何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仅负有协助提供现有历史资料的义务,不就此承担任何其他法律责任及经济成本。 七、本次转让范围内资产信息不详(包括规格型号不明),具体以实地勘验为准。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八、标的交付前、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九、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 十、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 十一、转受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十二、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十三、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接受并符合以下条款: 1.自身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列明的股东资格条件(如行业准入、外资限制等)。 2.明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且不涉及代持、信托等隐蔽安排。 3.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并获得必要的授权文件(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确认已充分查阅并认可转让公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自愿接受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如资产权属不清晰、或有负债等),交易完成后不得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权利。 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约定时间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6.同意交易保证金的处置规则(如违约时扣除保证金作为补偿),并承诺不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持股权以规避保证金条款。 7.标的企业在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新增的债务及或有负债(如未决诉讼、担保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8.标的企业在交易后继续合法使用相关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 9.在一定期限内(如公告期内)不与其他潜在买家接触或协商。 10.对交易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如客户名单、财务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