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兴安县****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成交结果 |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开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废标 |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原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开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苏海琰,执业证书信息:桂****,存在在建项目。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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