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铁十六局/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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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截至时间:**** 10:00:00 | ||||||||||||||||||||||||||||||||||||||||||||||||||||||||||||||||||||||||||||||||||||||||||||||||||||||||||||||||||
| 京津冀片区项目 标识标牌框架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组织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点击登录查看京津冀片区项目 标识标牌框架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本次招标的标识标牌为点击登录查看框架采购材料,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招标采购,采用统招分签的模式。目前点击登录查看所属项目需要的标识标牌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依据: 1、《民法典》。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下载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一包一投,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标书费售后不退,具体金额为0元/包件。(若投标人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标书费需分开电汇,不能合并汇款)汇款备注:项目简称+(包件号)+标书费。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发布。 4.2 本次招标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平台发布通知。 5.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 工作日: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00 5.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 “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见5.2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投标人汇款后联系项目进行报名。汇款信息如下。 5.2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帐 号:********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行 号:**** 汇款备注:项目简称+(包件号)+标书费 5.3 投标人报名后3日内需要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后续登录注册账号即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果不能正常报价,需要联系招标人。注册流程详情见本次公告附件《物资招标系统供应商使用说明书》。 5.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10时0分前,投标文件格式为电子版。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方式:开标时间为****10时0分。开标方式为网络开标,投标时间截止时,在铁建云采平台系统中自动开标。 6.4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6.4.1 加密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投标文件加密,密码应便于投标人记忆。 6.4.2文件编制及命名要求: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3.1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编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包件号+联系电话”。 6.4.3 文件大小要求:为确保文件上传顺利,电子投标文件在确保扫描件清晰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压缩大小,原则上不超50MB。 6.4.4投标人参与同一种材料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文件分别编制。 不同种材料需要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6.4.5 投标人应于开标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9. 框架采购执行 9.1本次框架采购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招标人不承诺准确的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履行合同为准。 9.2点击登录查看所属片区项目在标识标牌采购时,根据成本最优原则,选择片区内框架入围供应商合作。 9.3恶意低价入围后,入围材料所在区**** 9.4恶意破坏招投标秩序、发生诉讼而不同意协商、缺斤少两及以次充好等行为或违反合同其他约定,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建和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警示名录。 9.5合同签订和货款支付工作,由点击登录查看所属片区项目办理。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张 鹏 电话:**** 11 招标监督电话 本次招标集团公司监督电话:**** ****
1、招标物资 点击登录查看所属片区项目 1.1标识标牌框架采购包件划分清单
2、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2.1技术要求: 2.1.1 JJJBSBP-01包件标识标牌 标识标牌的材料、样式、内容等应符合项目要求。 3、投标人资格 3.1注意: (1)、钢材(不需要代理授权)、水泥、钢筋网片、钢绞线、锚具、支座、伸缩缝、防水材料(防水板、止水带、防水涂料等)、土工材料(土工布、土工格栅等)、外加剂(减水剂、速凝剂、阻锈剂等)、电线电缆,严格按《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要求进行评审;外加剂类、电线电缆材料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再提供近六个月的生产企业纳税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除第(1)项以外的其他材料如果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有困难时,可只提供(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三、代理证明(生产商不需要提供);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扫描件;五、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七、检测报告)五项材料。柴油必须再提供“成品油经营资质”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4、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3.6、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3.7、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8、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9、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3.10、外加剂类及电线电缆投标人需出具近六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点击登录查看京津冀片区项目。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2招标编号:详情见招标公告。 1.1.3招标人:详情见招标公告。 1.1.4招标组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三部分物资需求一览表。 1.3.3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四部分技术规格书。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的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供货业绩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履约信用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及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文件 第三部分 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所有答疑和补遗,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2.2招标文件的答疑和补遗 2.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印刷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告知招标组织单位,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2.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应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和招标人。 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发布。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投标错误,招标组织单位和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2.2.4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补遗或答疑如对同一内容描述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2) (3) 投标人资格声明(附录3) (4)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4) (5) 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附表3) (6) 偏离表(附表4,如有偏离需提供) (7) 《资格审查材料》,按《资格审查材料样表》编制(附表5) 3.1.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1.3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按“3.6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编辑成文档。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该按照招标公告“6. 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价。投标人应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本次招标物资的投标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服务费、税费等其他费用。投标人应按中铁十六局集团招投标系统报价单格式填写,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 (3)投标人报出的运杂费单价等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 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等材料。 3.5.2 “代理证明”生产厂出具给代理商的代理证明等证明文件。 3.5.4“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应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5.5 “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应附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应附企业的数据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7 “投标物资的技术指标及检测报告”应附生产厂执行的产品生产标准以及投标人送检产品的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包括封面)。 3.5.8 “其他资料”详情见《资格审查材料样表》中的要求。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本次投标文件要求电子版正本一份,并编制目录。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情见招标公告。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与评标 5.1开标 详情见公告“6. 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由铁建云链招投标系统在开标时间自动开标。 5.2评标 5.2.1评标委员会:招标组织单位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5.2.2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部分“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5.2.3评标程序:本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审查、投标报价审查、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程序进行,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5.3投标文件的澄清 5.3.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书面澄清,但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5.3.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5.4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1 定标 6.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6.2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7.1授予合同的标准 7.1.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的中标人。 7.1.2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7.2调整 合同签订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数量调整范围应不超过原采购数量的±20%。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若有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其它 8.1保密 8.1.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8.1.2有关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投标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2.1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招标: (1)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 (2)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3)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重大违规行为; (4)因出现重大变故,需要重新招标的。 8.2.2按8.2.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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