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
关于我们

关于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及变更信息公开的通知

新疆乌鲁木齐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31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成交人):

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与规范性,加大中标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用管理,防止“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

一、落实主体责任

招标人应落实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责任,确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合同在线上传。各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同步告知招标人,提醒其尽快签订并公开合同,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业务咨询服务。

二、信息公开内容

(一)合同订立信息公开:所有在市****

(二)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事项,招标人应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及时通过交易平台公布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合同附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的名称、项目单位、建设单位、结算金额、合同发生的变更等信息。

(三)各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

三、办理程序

招标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次点击“建设工程-工程业务-定标-合同公示/合同公示变更”,选择相应项目后填写合同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